各相关系(部)、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全区2024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示范校评建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请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相关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项目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详见附件2)
3.高校可申报1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已成功申报并入选2021- 2023年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报送要求及其他
请申报人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高教研究所203室,相关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wzygjyjs@163.com。
学校将按要求择优推荐1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教育厅。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申报要求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评分细则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申报表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高教研究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