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合作处部门职责

作者: 时间:2025-05-30 点击数:

制定学院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对接政府科技政策,为教师提供科研政策解读、知识产权保护等咨询服务。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负责指导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分配和过程管理;负责对外科研项目的合同、协议的签订及项目检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学院科研计划、年度管理经费预算及各类院级项目经费的审批;学院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学院科技成果鉴定、成果报奖、成果登记与归档 工作;负责全院职务专利申报咨询与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学院各类学术机构的管理:负责全院科研机构及校外合作科研机构的申报、验收、年终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对外科技合作及科学普及工作:负责与各类学术机构的联络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科普工作;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各类科技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载体,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为科技合作对外交流提供实体支撑,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负责全院科研业绩统计、审核及奖励工作;负责全院职称申报科研业绩审核工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管理:负责起草制订学院校企合作总体规划,牵头协同各部门制订和实施校企合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牵头推进校企合作项目的论证、洽谈和落地,协调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具体校企合作项目的施过程进行协同监督、管理和评估;负责与当地政府等外部机构对接、洽谈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互利发展,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